| 文章列表 | 文章详情页

首页 指标公式 交流圈子 炒股文章 炒股知识
更多信息,请登录财富池电脑端(www.cfchi.com)

内蒙古食药监局回应“鸿茅药酒”事件:已组成调查组,将进一步核查

2018年04月19日 不断努力

4月19日,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应“鸿茅药酒”事件称,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责成企业将近五年来被各地监管部门对其处罚的虚假广告情况及产生原因、不良反应发生等情况向社会作出解释和公开;督促企业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对已审批的“鸿茅药酒”药品广告进行复核;监督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收藏
上一篇

相关文章